2005年9月12日,弥勒县朋普镇新车村委会沈岗寨村发生硝酸铵爆炸,造成13人死亡、50人受伤,这次爆炸系化学反应引发。 发生爆炸的车辆在装运硝酸铵时,由于车厢内的锰铁和水泥残渣,尤其是锰铁残留物,形状不规则,在运输过程中,导致车厢内的局部硝酸铵包装袋破损,硝酸铵与锰铁和水泥残留物发生作用,加速局部硝酸铵热分解,增加了硝酸铵的热感度、机械感度和爆轰感度,大量硝酸铵堆积在一起,散热表面积小,散热条件差,在散热不良环境下,放热大于散热,局部温度升高,加速热分解,形成分解升温正反馈。温度上升到硝酸铵分解加速期后,分解急剧加快,同时放出大量热量和气体,此分解过程近似绝热密闭升温加压状态,局部温度巨增,压力增大,最终导致爆炸。 弥勒"9·12"爆炸事故惨剧,再次提醒我们应提高对硝酸铵危险性的认识,加强防范。 自硝酸铵生产以来,国内外曾发生多次重大爆炸事故。1947年4月17日,一艘装载950吨硝酸铵和2000吨硫磺的美国货船"哈佛里尔"号,在停泊中发生爆炸沉没,造成576人死亡,3000多人受伤,15000多人无家可归;1998年1月26日,我国陕西兴平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统硝酸铵溶液发生爆炸,死亡22人,重伤6人,轻伤52人;2001年9月21日,法国南部城市Toulouse郊外的AZF GP(Azote De France)化肥工厂发生一起大规模硝酸铵爆炸事故,造成30人死亡,2500人(另有报道说近4000人)受伤。 为吸取教训,减少事故隐患,避免悲剧再次上演,确保硝酸铵在生产、储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关专家建议政府部门今后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管理措施: (1)加强硝酸铵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保证上岗人员掌握硝酸铵的基本理化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把好安全操作关,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严禁在生产、储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混入杂质;严禁硝酸铵与能和它发生化学反应及物理作用易引发硝酸铵自燃和爆炸的有机物、无机物接触。 (3)硝酸铵的堆放、运输、停放过程中,应保证散热良好,避免靠近热源或高热物体,避免出现局部温度压力过高环境,必须在常温下装运,应严禁高温硝酸铵的装车和运输。 (4)装运硝酸铵的车辆不应穿过生活区、学校、公共场所等人口稠密的路线,严禁在生活区、学校、公共场所、重要单位和重点部位等人口稠密的场所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