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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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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4 11:27: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橡胶生产企业的火灾危险性  橡胶是一种高弹性高分子化合物,分为天然和合成两大类,天然橡胶主要是以橡胶树上采集的胶乳,经过凝固、干燥等加工工序而制成;合成橡胶则是由单体经聚合或者缩聚而制得。  橡胶具有高弹性、耐磨损、抗腐蚀等优越的性能。橡胶制品使用范围极为广泛,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国防、科研、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都要用到橡胶制品,人们日常生活也要用到橡胶制品。  生产橡胶的原料除了少量的无机化学物品外,绝大部分都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装置,尤其是生产合成橡胶的装置,体积庞大,设备管线错综复杂,生产的连续性强,而且大都是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进行的,具有一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同时橡胶又是绝缘体,在加工过程中摩擦、剥离,容易产生大量的静电荷,一旦静电放电,可能导致易燃蒸气的燃烧爆炸。  因此,橡胶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非常重要。  由于天然橡胶生产中的净化、混合、稀释、过滤、凝固、造粒等主要工序都是在带水湿润的条件下操作的,除了电气、机械和传动设备因故障而引起燃烧外,其它火灾危险较少,因之,这一节主要阐述合成橡胶生产的防火安全问题。  合成橡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一)生产原料具有易燃、易爆性  合成橡胶采用的原料,包括溶剂、单体以及其他助剂绝大部分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而且数量大,闪点和自燃点都比较低,容易挥发。单体都是不饱和烃,在遇氧或在温度较高的情况下易发生氧化、自聚和热聚反应,具有很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挥发的蒸汽一般都比空气重,在生产中泄漏或排放出来,往往沉积于地表、沟渠及厂房死角,易形成爆炸性气体。  生产中使用的引发剂和催化剂有过硫化钾、过氧化氢、过氧化氢异丙苯、过氧化二苯甲酰、三乙基铝、三异丁基铝等,这些物质有的易自燃,有的易分解爆炸,有的怕高温,有的是强氧化剂,如果保管、使用不慎,就会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制取单体的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性比较大,有的物质配比浓度接近其爆炸极限,反应温度超过自燃点,反应压力也比较高,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  (二)生产过程具有火灾危险性  1.生产合成橡胶的聚合反应是在一定的温度、压力下进行的放热反应,在聚合后期,胶液往往十分粘稠,甚至釜内凝胶粘壁,易引起散热不良。若温度压力控制不当或冷却和搅拌不佳,则会发生爆聚或不聚。发生爆聚时温度、压力急骤上升,可导致爆炸火灾事故;不聚时会造成大量丁二烯从胶液罐放空,也是危险的。由于反应生成的胶液粘度很高,流动性差,系统内的凝胶量多,设备和管道常常有被堵塞的可能,从而造成装置动作失灵和系统憋压。  2.从生产中清理出来的自聚物、热聚物容易自燃,在夏季高温情况下更易自燃,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  3.合成橡胶的主要生产过程是在密闭的设备和管道中进行的,而且有较高的温度和压力,容易发生渗漏,由于反应温度往往超过物料自燃点,渗漏出的物料一与空气接触,就会燃烧,甚至引起爆炸。  4.合成橡胶的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较高,连续性强,易燃、易爆的物料多在密闭受压的设备和管道内运转,倘若一处发生事故,则可能波及整个车间甚至全厂。 二、橡胶生产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  合成橡胶生产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有:  (一)厂区平面布置,厂房建筑、输送物料的管架及管阀、防雷击、防电气火花、防静电以及消防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  (二)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生产中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加强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系统内应保持正压,避免渗入空气。易燃易爆的设备、管道、容器在安装、检修后,必须经过试压(气压或水压)、试漏合格,以保证受压容器的耐压强度和整个工艺系统的气密性能良好;泵、压缩机等运转设备和阀门、旋塞等均须启闭灵活,保持良好的密封性能。  (三)安全阀门、压力表、温度计、放空阀门、爆破片、预报器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并保证完好。液面计必须保持干净、刻度清晰。未和放空总管连接的放空管必须设有阻火器,并受到避雷器的保护。安全阀和爆破片在校验定压时,应根据设备、容器、管线的工作压力不同和温度的影响进行定压。安全阀在每次定压后都必须打好铅封;投入使用后不得随便切  断停用。必要时,应对安全阀下面的截止阀采取安全铅封监督措施,确保处于开启位置。  (四)生产过程中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物料流通不畅,在设备内受堵,操作温度、压力压差等参数出现异常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储存原料的储罐排放残液及污水时,严禁排入地沟、下水道、污水池内,而应先排在备有加热、放空设施以及液面计等安全附件的残液罐(或气液分离罐)内进行处理,待其可燃性气体挥发干净后再行排污,排污时应有人在现场监视,并按规定要求操作。  (五)减少着火源。处理有可能产生过氧化物的设备、管道、容器和储罐时,不宜使用铁制工具,最好使用木质工具或竹片,以及表面涂有黄油的工具。对清理出来的废胶和残渣,禁止在阳光下曝晒,不得在装置区或厂房内堆积存放,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烧毁。拆换下来的设备或管道,也不得在装置区或厂房内存放和阳光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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