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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乙炔充装事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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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5 10:45: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两起氧气乙炔爆炸事故分析案例一
2003年1月16日下午1时左右,江都市某工业气体充装站在氧气充装过程中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1死1伤。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情况介绍如下。

    事故的基本情况

    2003年1月16日上午12时许,一位氧气代充客户到江都市某工业气体充装站充装气气,共6只氧气瓶。充装工将氧气瓶卸下后,先将30只氧气瓶分两组各15只进行充装。约在12点50分左右,其中一组充装结束,现场充装工关掉充装总阀,紧接着就开始卸充装夹具,当充装工卸下第3只气瓶夹具时,其中一只气瓶发生了爆炸,一名充装客户当场炸死在充装台上,一名操作人员受伤,该站共有6间充装间,每站站房长4m,宽6。充装间设有30个充气头,气瓶爆炸后,后浪把主充装间的防火墙推倒,把充装间充装管线全部炸坏,窗子的玻璃被震碎,充装间屋面全部掀光。爆炸气瓶被炸成3块,大块重29kg,中块得23.5kg,小块重3.5kg,气瓶爆炸后3.5kg的小块瓶片从屋内飞到充装站围墙外的麦田里,距爆炸点有35m。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从现场取证情况和查阅有关资料分析,意见如下:

    1.对该站储罐内剩余液氧,邀请了扬子石化西欧气体有限公司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取样,并带回南京分析,结果确认该储罐内液氧合格,排除了气源不合格的因素;

    2.根据爆炸碎片上原有的气瓶制造和检验标记,从无缝气瓶检验站查阅该瓶检验报告,得知该瓶检验合格,并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排除了过期瓶充装的因素;

    3.在爆炸现场,发现该瓶主体被炸成3块(后在清理过程中发现颈圈),经称重约为56kg,与检验报告上称重量相符,一块重约3.5kg的碎片飞离充装站围墙外,距爆炸点约为35m。又从爆炸碎片中发现,瓶体内中下部一侧表面有一段400mm×150mm范围的金属烧熔痕迹,并留下了金属氧化物,这些情况都说明此次氧气瓶爆炸具有化学性爆炸的特征;

    4.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充装记录,并对现场进行勘察,同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笔录,了解到充装台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均在有效期内,有校验报告,当时充装压力为11.0MPa。又对爆炸现场进行了清理,发现爆炸瓶右侧有3只瓶内尚有气体,现场进行压力测试,发现这3只瓶内均有压力,且在10.0MPa左右,这就进一步排除了物理性爆炸的可能(不超压);

    5.对上述3只气瓶采用吸耳球取样,并用着火烟头试验,发现烟并没有有明显的助燃作用,无气体爆鸣,同时对1只气瓶又进行了压力测试显示为9.0MPa。之后将3只瓶压力降至2.0MPa左右,经可燃性气体报警仪测试,未发现瓶内有可燃性气体。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是由于氧气瓶内混有其它可燃性物质(该可燃性物质为油脂类的倾向较大),该瓶内可燃性物质在充装达程中与氧气混合发生了化学性爆炸。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得不够严格。根据气站有关气瓶充装管理制度规定,该充装站属于易燃易爆场所,非充装人员不允许进入气瓶充装站,而该站却允许充装客户进入气瓶充装场所,根据事故现场清理分析,右侧3只气瓶尚有气体,可能是死者参与了气瓶关阀操作,气站没有人发现,说明该站安全管理工作上还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

    2.气站没有严格执行气瓶充装前安全检查的规定。按照国家气瓶充装有关规定,气瓶在充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充装过程中还应不断对瓶体温进行逐个检查,目的是防止气瓶内混有其他可燃性物质,防止气瓶温度在充装中升高,这也是气瓶爆炸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故教训

    1.气体充装前,除严格执行外检工作外,还需要进行取样分析和充装过程中的检查,这是防止气瓶爆炸的重要措施;

    2.气站充装间必须严格执行闲人免进的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二
乙炔站空间爆炸事故分析 2007年8月13日,某公司PVC车间3万t/a乙炔站2楼空间发生闪爆,致使2楼及附近楼道内的窗户全部损坏落地,楼内仪表、电气设施及线路也被不同程度烧毁,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一、事故经过 8月13日13时17分,乙炔工序加料岗操作工A在将电石原料由1 发生器1号储斗向2号储斗拉料过程中,突然听到连续2次响声,之后操作室内的电视监控中断,操作工A意识到出事了,便停止拉料,迅速赶到现场,发现3万t/a乙炔站2、3楼浓烟翻滚并伴有火焰,人员根本无法靠近。正在此时,车间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闻讯后火速赶到现场, 组织人员对该套生产装置进行隔离、置换,同时积极组织现场人员扑救,13时22分系统隔离、置换完毕;13时23分公司消防队到达现场实施灭火,13时40分火焰熄灭。二、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责成安全、生产部门彻底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深刻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调查组成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发现如下现象: (1)2楼地面有电石渣浆并掺杂着未反应完的碎块电石。 (2)2号储斗下部与给料机软连接处往外渗水。 (3)1号储斗的防爆膜泄爆。 (4)1号储斗充N:阀门和排空阀门均处于关闭状态。 (5)储斗外壁挂有从防爆膜泄压孔喷出的电石渣浆。随后,调查组成员仔细查阅了当班操作记录,工艺指标合格,未发现异常现象;同时对1号储斗充N:质量的分析记录进行查阅:当天12时N:质量为98.48% ,13时N:质量为98.60% ,完全符合N:质量≥97% 的工艺指标,未有含0:超标现象。从由设备维修人员打开的储斗手孔中,调查组成员观察到如下现象: (1)1号储斗活门处于关闭状态,2号储斗活门处于开户状态。 (2)1号储斗有电石原料,料的顶部有电石渣浆且结块,储斗底部有料,也潮湿结块;2号加料储斗没料。在打开1 发生器人孔时发现:耙齿上缠有大量的电石原料包装物碎片等杂物;在拆卸溢流管线时,未发现管线里有杂物。三、事故原因分析调查组成员对上述现场勘查情况综合考虑后,对这起事故进行了科学周密的分析, 一致认为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1 发生器溢流管线堵塞,致使1 发生器液位在极短时间内上升至2号储斗,操作工A在打开2号储斗活门拉料过程中,落到2号储斗内的电石原料遇水后发生了剧烈放热反应,产生了大量粗乙炔气体,储斗内压力迅速升高,冲破1 号储斗防爆膜泄压,属于物理爆炸;随之大量的粗乙炔气体瞬间扩散到空间,与空气混合后达到爆炸极限,在空间发生闪爆(由于粗乙炔气体中含有S、P等杂质,在自然环境温度下,遇空气就能发生自燃,从而引爆乙炔气体),属于化学爆炸。这就是操作工A及其他操作人员听到2次响声的原因所在。在第2次产生化学爆炸后,储斗内因原料电石继续与水发生反应,产生的粗乙炔气体在1号储斗防爆膜泄压孔处形成了稳定燃烧,也就是上述所描述的“浓烟并伴有火焰” 的现象。在拆卸溢流管线时,未发现管线里有杂物,原因是在第1次发生物理爆炸时,由于1 发生器内部压力瞬间升高,将溢流管线内的堵塞物冲开,致使溢流畅通。四、事故防范措施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教育广大员工,从中吸取教训,必须做好如下防范措施: 1.完善行之有效的巡检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加大对运行设备的巡检力度,真正做到按时巡检,不留死角,并严格贯彻执行,以确保各项工艺指标得到严格控制。 2.加强员工安全技能和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思想,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3.按照“四不放过” 的事故处理原则,在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的同时,对员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 4.对监测仪器、仪表要时刻注意观察,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专业部门维护,避免造成假象,误导操作。 5.发生岗操作人员如发现发生器液位上升时,应及时通知加料岗操作人员停止拉料,正确处置后方可进行正常操作。 6.严格控制电石原料中带入包装物碎片等杂物,或人为将各类杂物混入电石原料中带入生产系统,以防溢流管线堵塞。

2005年10月7日15时45分,广州增城新塘镇西洲工业区一乙炔气厂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烧毁乙炔气体充装车间及充装台建筑物400m2,共烧毁充装台约400瓶满装的乙炔气钢瓶,装卸台约400个乙炔气空瓶,充装车间正在充装的500个乙炔气钢瓶,其中充装台及装卸台有数十个乙炔气钢瓶发生爆炸,停在装卸台下的两辆汽车也被大火烧坏。经初步调查,爆炸原因很可能是输气胶管发生泄漏,气体高速窜出产生静电,引发爆炸并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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