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8年3月1日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66—2007,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1.0.2、 2.1.5、 2.1.8、 2.2.1、 2.2.2、 3.2.4、 5.1.1、 5.1,3、 5.1.4、5.1.5、5.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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