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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加油加气站中加气部分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asi0001    时间: 2013-1-25 14:58
标题: 关于加油加气站中加气部分的问题
各位:新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实施后,加油加气合建站中加气部分由城建局的燃气办管理,加油部分由安监局管理。现在做一个加油加气合建站的设立评价时,加气设施如何对待?概况中加气设施要介绍吧?评价过程中加气设施不用评价了吧?
     各位,你们遇到过这样的事吗?怎样处理的?
作者: 菏泽牡丹    时间: 2013-1-28 16:47
评价过程中加气设施用评价
作者: trie    时间: 2013-2-2 08:41
我想,加气站设备、设施是应该评价的,虽然我也没有遇到过
作者: goldenhair    时间: 2013-2-17 09:41
加气部分当然要评价,实际上纯粹加气站也是要做安全评价的
作者: lyufen143    时间: 2013-11-3 21:54
加油部分和加气部分分开出报告,概况中简单介绍假期部分内容,并说明评价范围
作者: hbxghclg    时间: 2013-11-4 08:12
油部分和加气部分分开出报告
作者: colinluter    时间: 2013-11-14 00:26
路过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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