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管理
制度名称
加油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加油站(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录C5:
水上加油站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试行)
(表C-1)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 查 记 录 结论
一、证照文书 1、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A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 A
3、船舶有关检验证书(包括吨位证书、载重线证书、防污证书、适航证书、最低配员证书等)。 A
4、水上供油船作业许可证 A
5、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油囤可以免除)。 A
6、《油类记录薄》和《船舶安全检查记录薄》 B
二
、 安全 管理 制度 1、有供油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和供油作业防污染管理措施。 B
2、有健全的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卸油、加油、船舶靠离泊作业等)。 B
3、有安全检查、临时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B
4、制定完善的防火灾爆炸、防油品泄漏、防台、防洪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B
三
、 安全 管理 组织 1、建立以船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小组。 A
2、任命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悬挂任命书,签定安全责任书。 B
3、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每班作业现场应不少1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A
4、成立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义务消防安全组织,员工职责明确、操作熟练,熟悉站内灭火器材、设施的分布、种类和操作。 B
(表C-2)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 查 记 录 结论
四、
从业人员要求 1、水上加油站应按油船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配备合格船员,船员应经海事或海洋与渔业部门油轮安全技术培训合格。 B
2、不需配备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水上加油站应配备具有水上资历的人员,且人数不少于3人,并接受过油轮安全技术培训。 B
3、油船安全知识特殊培训合格证书。 B
五、一般要求 1、水上加油站的载重吨不小于100吨和油船船龄不得超过31年。 A
2、水上加油站只能储存闭杯闪点>60℃的油品,不得储存散装化学品。 A
3、水上加油站宜采用船过船作业方式,不得采用船向岸或岸向船供油的作业方式(靠码头作业除外) B
4、水上加油站(船)的锚固、系泊满足安全要求。 B
5、配足足够数量的救生衣、救生圈等设备。 B
6、白天应悬挂“B”字旗,夜间显示红色环照灯和锚灯。 B
六、结构及强度基本要求 1.水上加油站结构应为钢质结构。水泥船、木质船不得作为水上加油站,包括在水泥船、木质船上安装铁质容器进行储油作业。 A
2.水上加油站的结构强度应满足船舶检验有关规范的要求。 A
3.水上加油站生活区应与危险作业区严格分开;生活区所有舱门、窗口应有密封功能。 B
(表C-3)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 查 记 录 结论
4.甲板面必须保持清洁、干爽,不得擅自在甲板上面增加或储存润滑油、桶装柴油等,确因作业需要增设上述固定设施的,均应申请船检部门检验核定。 B
5、水上加油站(船)不得设置有妨碍人员逃生的防盗网。 B
七、消防设备要求 1、每个水上加油站应按船舶检验规则要求配置消防泵、消防总管、消防栓、水枪和消防水带。 B
2、载重吨大于或等于1000吨的水上加油站应配置2台动力驱动的消防泵,载重吨小于1000吨的配备1台动力驱动的消防泵。 B
3、消防用品的配置至少应满足下表的要求。消防用品的配置未详述的,以《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99)为准。 B
消防用品名称
手提式灭火器 大型泡沫灭火器 消防水桶 砂箱 太平斧
船舶类型 配置量
(表C-4)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 查 记 录 结论
八、
电气设备要求 1.水上加油站电气设备与安装必须符合船检部门和国家规定的要求,增加或变更整体或部分电气设备,应向船检部门提供足够的技术资料,经批准后才能对设备增加变更。不得私拉电线,不得随意增减或变更船上电气设备。 B
2.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为合格防爆电气设备,敷设在甲板上危险区域的电线必须穿管敷设,并尽量远离油舱口和有可燃气体的出口处,管子接头应密封。 B
3.处于危险区域的测量、控制和通信设备及电路均应为本质安全型。 B
4.危险区域内的固定安装的照明灯具应为防爆型灯具和使用防爆开关。使用便携式灯具时应采用带有自给式蓄电池的本质安全型、隔爆型便携式灯具,不得使用电缆供电。 B
5.货油泵舱内电动机应为防爆型,电缆应敷设在气密管子内,不得使用非防爆型开关。 B
6.在危险区域或处所,禁止安装及使用插座;禁止使用可换溶体式熔断器。 B
7.厨房内的电炊设备和电源电缆的安装、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不得用可燃性材料装饰厨房。 B
8.油舱的舱口结构应能防止在开启或关闭舱口盖时产生火花。 B
9.必须按规定配备和连接避雷针。 B
10.货油泵及油路应有接地。
11.水上加油站进行加油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静电安全措施。防静电装置 B
(表C-5)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 查 记 录 结论
九
、管系要求
1、不得使用移动式货油泵,不得利用潜水泵代替货油泵从舱口进行供油作业;在甲板面作用的货油泵应为防爆型。不得采用在顶部直接灌注的方式装油。 B
2、货油泵系:
⑴货油管路只能敷设在货油舱区域内。
⑵货油管系应有能将管内和泵内的货油和水排至货油舱或岸上的设施。
⑶货油管路应按需要设置膨胀接头或弯头。
⑷货油管路若与货油舱内的海水箱连通时,则在海水箱和连通的货油管路间应装设两只阀,其中一只应能在关闭状态下予以锁住或采用其他等效设施。
⑸若需要通过吸入管路装油,则应设旁通管,绕过货油泵,将吸入管路与输出管路接通,旁通管上还应设截止阀。
⑹装卸软管应选用合格的软管,并定期检验,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B
3货油舱透气装置:
⑴每个货油舱均应设有透气装置。
⑵货油舱的透气系统应与船舶其他舱室空气管完全隔开。
⑶透气管的出口在货油舱露天甲板以上高度不小于760mm,有顶蓬的其透气管的出口应高出顶蓬,离含有着火围蔽处所最近进气口和开口以及可能引起着火危险的甲板机械和设备的距离应不小于2m。
⑷透气管应装设有可拆换耐腐蚀金属丝防火网或其他等效设施。 B
(表C-6)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 查 记 录 结论
十、占用水域环境要求 1.水上加油站设置在商港占用水域应向省海事部门提出申请;设置在渔港占用水域应向海洋与渔业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B
2.下列水域严禁设置水上加油站:
航道急弯航段、大桥上下游200米范围内、饮用吸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1500米范围内、高压电线垂直投影上下游50米范围内,水底电缆、居民住宅区、船舶修造厂、客运码头附近、渡口附近、近岸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储或堆场及岸上经常有明火作业点等上下游100米水域范围内及有关部门划定的水资源保护区。 A
3.占用水域底质宜选用泥沙质。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