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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注安和安评合并的一点猜想 [打印本页]

作者: 安盾2009    时间: 2010-9-7 16:48
标题: 关于注安和安评合并的一点猜想
两证归并分三种情况:
1,之前获得注安和安评证书的,自然办理过度合并,换新证《注册安全与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2、之前取得注安或者安评证书之一的,在2012年之前必须获得另外一个证书,否则在新制度下不能合并,只能重考或其他考试优惠政策
3,新制度之前未获得注安和安评任何之一证书的,按照新的考试制度考证,考试难度比现在大大增加。

对于新制度下的考试,我觉得不是那么容易了,或许会仿照注册会计师,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地说合并的,这样对取了证的任何注安或者安评师都不公平,延长考试周期,加大考试难度,增加考试科目应该是未来新制度的发展方向。

合并有个前提条件,这样符合法理的基本规则,如果简单的合并,文件早就出来了,现在应该还在讨论可行性吧(政府的优良传统,“烟酒烟酒”)。

新制度猜想:在新制度下,2年的过渡期,情况2。过渡期过后,不过的,执行新制度。情况1,自然过渡。情况3的,一律按照新制度考试。考试周期5年内,过6门科目,不实行现在的滚动方式。考试条件,以经验和经历为主,不注重专业(类似注册会计师),考得过就是本事。
作者: chenjh201    时间: 2010-9-7 17:08
拭目以待啊!!!
作者: greatld    时间: 2010-9-7 17:20
纯粹瞎猜。。。
作者: 小龙1973    时间: 2010-9-7 20:49
感觉有道理,支持。
作者: xxr800    时间: 2010-9-7 22:16
有些道理,在我看来不大可能注安直接过渡到安评
作者: 萧文    时间: 2010-9-8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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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lw689    时间: 2010-9-8 08:30
考得过就是本事 这话不错
作者: DLBLX    时间: 2010-9-8 08:31
哥德巴赫猜想
作者: cencilia    时间: 2010-9-8 08:35
反正最先介入的那批人赚大了。
作者: qing610104    时间: 2010-9-8 08:35
希望是第一种,呵呵
作者: 蓝天卫士001    时间: 2010-9-8 08:36
感觉这三条都不符合实际,即使归并不可能这么做。
作者: remeng    时间: 2010-9-8 08:39
猜想猜想,见仁见智!
作者: longshisan    时间: 2010-9-8 08:52
非著名的编剧!
作者: 子晓    时间: 2010-9-8 09:38
不知道那帮官僚们怎么想,不一定有你想的这么多
作者: sadblue1982    时间: 2010-9-8 09:43
如果是第二种,很多单证的岂不郁闷
作者: fenghaibo    时间: 2010-9-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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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滨江南路    时间: 2010-9-8 10:42
反正是先下手为强
作者: wxm930575    时间: 2010-9-8 10:51
注安与安评的证没合一怎么办呀
作者: a2n2g4    时间: 2010-9-8 12:34
期待成长中。。
作者: chun1668    时间: 2010-9-8 12:51
你真的挺会猜想呀
作者: zhangshufeng    时间: 2010-9-9 09:02
如果真像你说的能重新严格考试,那就好了
作者: zhangshufeng    时间: 2010-9-9 09:03
如果真像你说的能重新严格考试,那就好了,把
作者: ma8717250    时间: 2010-9-9 10:36
哎,还是等待吧
作者: 环安    时间: 2010-9-10 13:01
有道理的还是
作者: hw197358    时间: 2010-9-10 21:55
瞎猜不如坐而等待!
作者: ccc804    时间: 2010-9-11 20:58
考吧,考试时最好的办法,让滥竽充数者出局
作者: zhangdu2580    时间: 2010-9-12 11:01
纯粹瞎猜。。。
作者: hx-05011    时间: 2010-9-12 11:16
感觉有道理,支持。
作者: abcd8881    时间: 2010-9-13 09:20
真有些摸不着头脑。
作者: cpfccdanny    时间: 2010-9-14 08:28
放屁之说!!!!!!!!!!!你丫懂吗就这想呀!!
作者: acupoftea    时间: 2010-9-14 08:38
不太同意楼主的猜测
作者: anquans    时间: 2010-9-14 08:46
哥德巴赫猜想
作者: ureleilei    时间: 2010-9-19 09:48
第一种和第三种结合的可能性大点
作者: 安全第一123321    时间: 2010-9-19 14:24
有道理,支持。希望能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作者: masato    时间: 2010-9-21 16:25
要是那样就值钱了
作者: 后清风    时间: 2010-9-2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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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8717250    时间: 2010-9-25 10:23
还是慢慢等着吧
作者: zhk_0103    时间: 2010-9-28 10:49
情况可能不是LZ想象的这样简单。。。。
作者: qiuooooqiu    时间: 2010-9-29 08:51
不可能合并的啦,还是会分开实行
作者: wxm930575    时间: 2010-9-29 09:10
利益相关,不好 摆布呀
作者: zhubaojun    时间: 2010-9-29 09:50
还是等制度吧
作者: ma8717250    时间: 2010-9-29 13:29
马上10月份了,等消息吧
作者: lovechen1125    时间: 2010-9-29 15:08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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