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1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延期换证的公示
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第22号令)和《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等规定要求,对资质到期的91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专业司局专业能力审查和专家审查,符合资质条件和相关业务范围专业能力要求,拟换发资质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至7月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机构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书面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请本人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附相关材料,以便于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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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1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复审换证公示名单及业务范围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发布又怎样,评价的尴尬是改变不了的 需要国家强制力来实施 详见安监总局网站,现在是公示 还是看安监总局的比较好 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 这个应该是从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上弄来的吧? 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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